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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北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一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05-20     浏览次数:     

  

咸北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一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咸北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一期)施工已由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经开区行审批复【2024】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和多途径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咸北大道(北塬大道-秦盛大道)两侧城市绿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8亩,长约2006m,两侧宽度各30米,其中:绿化面积约82189 ㎡,景观工程面积约23254 ㎡主要实施乔灌木种植、绿化浇灌系统敷设等,同时建设漫步道草阶挡墙、园路铺装、特色廊架等相关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

  2.3 项目投资总额:5779.4 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1500万元);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咸北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一期)施工;标段编号:E6104013516pepb6r3pi001 ;标段类型:施工 ;

  2.6 招标范围:咸北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一期)施工按种植分区范围界定:包含种植分区一区至九区、十四区、十五区,这些区内的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近五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5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6.1 请于2024年5月17日08时00分至2024年5月23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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