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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种植

开展乡土珍贵树种种植 提高绿水青山含金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06-15     浏览次数:     

  

开展乡土珍贵树种种植 提高绿水青山含金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科学绿化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绿水青山的内在要求,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大意义。

  近10年来,海南生态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其中绿化宝岛行动绿化造林近20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62%;各市县城区绿地率超过35%,道路绿化达标率超过95%,在全省城乡开展的消灭黄土露天行动成效卓著,海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省委、省政府倡导的椰子、花梨、沉香、橡胶、槟榔、油茶等“六棵树”经济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仍有相当多的国土绿化粗放,成材树种少,经济效益差,尤其是村边、路边、山脚边、河边、田边等零星的边角地,还有很多撂荒坡地。为提升我省国土绿化经济价值,提高绿水青山的含金量,建议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乡土珍贵树种种植,提高绿水青山含金量。

  推进乡土珍贵树种规模种植,是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消除国土绿化低效,提高国土绿化价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综合国力的需要;是实现乡村振兴,让农民富起来的重要举措。要长短结合,果树林与成材林相结合,推动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

  省级层面,在《海南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统领下,建议制定百万亩特色、珍贵树种(花梨木、檀香紫檀、坡垒、海南紫荆木、土沉香)种植工程实施方案,将目标分解到市县乡镇,组织督导市县实施;建议完善海南四季大花园三大工程(城乡花园工程、万里景观长廊工程和具有椰风海韵热带风光特色的环海南岛海岸带景观防护林工程)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建议规划实施种植百万亩南药(槟榔、裸花紫珠等)工程方案,并组织督导实施。

  市县层面,首先要按照全省种植规划实施方案,根据本市县土地利用情况、土质条件、气候特点和乡土珍贵树种、果树种植历史与现状,按照规模种植、形成加工产业链的思路,长短结合,制定本市县椰子、珍贵树种、南药等种植方案,督导乡镇村庄组织种植。其次,建议分解建设海南四季大花园三大工程建设任务,明确主体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城镇花园工程要大力推进“特色林荫长廊工程”建设,在城镇道路形成特色林荫大道景观,结合沿路小区种植四季开花树种,配套实施“果树进城工程”,打造花园小区、果园小区,花园学校、果园学校,花园机关单位、果园机关单位。再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利用废矿山生态修复土地特许经营权政策,引进企业投资进行废矿山生态修复,发展中长期林业经济。

  镇乡村层面,按照市县种植实施方案,立足自身实际,按照规模种植、形成加工产业链的思路,一乡一镇一树种,长短结合,制定本乡镇椰子、珍贵树种、南药等种植方案,督导村庄组织种植。压实村委会、村民小组责任,充分利用村边、路边、山脚边、水边、田边、宅边等“六边”零星的边角地,以及撂荒坡地等,科学种植椰子、珍贵树种、南药、果树等,配套种植开花树种,打造名贵树种村庄、果园村庄、花园村庄、南药村庄等特色景观村庄。落实谁种植谁管护谁收益政策,组织动员全体村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村委会、村民小组可与植树人签订植树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强化树木管理,保护植树人利益。

  加强组织领导。将大规模种植珍贵树种列入林长制责任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珍贵树种种植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对科学绿化种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

  完善支持政策。对集中连片开展珍贵树种等种植、废矿山等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将一定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探索城镇的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的成效评估,实行精细互换,提升城镇绿荫覆盖地的便民服务功能;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优先保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分更新改造等采伐需求,促进森林质量提升和灾害防控;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经营,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将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生态护林(草)员职责范围,并与生态护林(草)员绩效挂钩。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支持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积极推动集体林规模经营。

  加大种植投入。首先,充分利用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支持城乡村绿化珍贵树种的种植等。其次,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再次,政府部门合理安排资金,将国土绿化珍贵树种种植所需资金列入预算,不断优化投资结构。鼓励省、市县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创新国土绿化珍贵树种投入机制,实行差异化财政补助政策,积极引导营造混交林、大量种植乡土珍贵树种等。省林业部门可制定林业碳汇行动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重要乡土树种草种资源收集保护、开发利用、种苗繁育等关键技术和设施研发。科学选择树种,积极种植乡土珍贵树种,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省、市县林业、住建部门制定乡土树种名录,编写珍贵树种种植指引手册,指导珍贵树种种植。海岸带要优先选用耐盐碱、耐水湿、抗风能力强的深根性树种,如椰子树、草海桐、木麻黄等。水热条件好、土层深厚地区要优先选用生长快、产量高、抗病虫害的优良珍贵用材树种。居民区周边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加大乡土树种采种生产、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度,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省、市县、乡镇建立完善树木种植技术服务中心,或通过购买科研机构、有实力企业提供的种植后期养护管护指导服务,提高成林率和种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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